近日,太原市经信委召开“2017年冬季采暖期实施工业错峰生产工作会议”。对太原市今年工业企业实施错峰生产进行安排部署。
根据太原市制定出台的《太原市2017年全面改善生产环境质量实施方案》,要对钢铁企业实施分类管理,按照污染排放绩效水平,制定错峰限停产方案。采暖季钢铁企业全面实施限产,以高炉生产能力计,采用企业实际用电量核实。
采暖季电解铝厂限产30%以上,以停产的电解槽数量计;氧化铝企业限产30%左右,以生产线计;炭素企业达不到特别排放限值的,全部停产,达到特别排放限值的,限产50%以上,以生产线计,生产线少于2条的按产量计;涉及原料药生产的医药企业和生产过程中使用有机溶剂的农药企业VOCS排放工序,在采暖季原则上实施停产,由于民生等需求存在特殊情况确需生产的,应报省级政府批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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